关于申报2018年度镇江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
工程(人才发展专项)课题的通知
各辖市(区)委宣传部(社科联)、人才办,镇江新区党工委宣传部、镇江高新区党群工作局,市委党校、各在镇高校,市各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,各社科普及示范基地,市各有关单位:
党的十九大对人才工作进行了新定位、提出了新要求、明确了新任务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最新要求,进一步提高我市人才事业发展和人才理论研究的水平,增强人才工作的实效性,市人才办、市社科联(院)继续组织开展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(人才发展专项)课题申报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指导思想
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聚焦“两聚一高”“强富美高”新实践,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,坚持以人才工作中的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,深入开展应用对策研究,为推动镇江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撑。
二、课题申报
1.申报条件:课题申请人必须是各级党委、政府职能部门有实践经验的人才工作者,或者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学者,具备主持或承担课题研究能力和条件。优先支持人才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协同、持续开展相关研究。
2.选题确定:根据《2018年度镇江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(人才发展专项)课题申报指南》(附件1)例举的研究方向,申请人结合自身研究专长,进一步细化研究内容,确定具体研究题目。在课题指南外,申报者也可以有自选项目,即自行提出拟纳入人才发展专项立项的课题,但是选题要具有前瞻性、科学性、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,课题名称应科学、严谨、规范,没有明确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。
3.申报程序:登录镇江社科网<http://www.powercord8.com/>、镇江组工网http://www.zjzzb.gov.cn/,在通知公告栏中自行下载《镇江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(人才发展专项)课题申报表》(附件2)填写,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提交。
三、课题立项
2018年度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(人才发展专项)课题拟立项30项左右。课题结项后,经评审确定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(人才发展专项)一、二、三等奖,获奖比例原则上与上一年度相同,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,分别给予1万元、0.5万元、0.3万元的研究经费资助。
四、课题管理
1.立项课题组在项目执行期间遵守相关承诺,履行约定义务,认真开展研究,按期完成任务。市人才办、市社科联(院)将依据所签订的立项协议进行中期调研评估。
2.课题组于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研究,研究成果以调研报告或者论文的形式提交,结项和评奖情况另行发布。课题总报告字数一般在1万字以内,报告摘要3000字以内,各提交2份。
3.市人才办、市社科联(院)组织省有关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鉴定验收,通过鉴定的颁发《结项证书》。不能按期结项的,1年内不得再次申报人才专项课题。
五、有关要求
1.各地、各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,广泛发动人才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积极申报,同时,认真审核申请材料,签署明确意见,确保申报质量。各辖市区委宣传部(社科联)、人才办,镇江新区党工委宣传部、镇江高新区党群工作局负责本地区的申报工作,市委党校和在镇高校科研处负责本校申报,统一集中报送;市属各学会和市直有关部门、单位及个人直接向市社科联(院)申报。
2.对通过立项评审的课题,各承担单位要保障课题组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研究。有关单位要支持和配合课题调研,并提供必要的帮助。
3.课题申报表一律用A4纸打印,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后,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社科联(院),电子版发至邮箱zjskl537@163.com,逾期不予受理。联系地址: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新行政中心1号楼539室。邮政编码:212050,联系人:汪建莉,联系电话:0511—80826099。
附件:1. 2018年度镇江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(人才发展专项)课题申报指南
2. 2018年度镇江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(人才发展专项)课题申报表
镇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镇江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
镇江市社会科学院
2018年3月26日